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平率人大视察组对《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红及市林业局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上午实地察看了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南云台林场山东分场谷塘顶景观生态林工程、南云台林场造林现场、市森林防火器材储备库以及花果山新滩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推进情况,下午查看了东海县石湖林场、东海县林苗场、东海县李埝林场等地,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东海县及市林业局相关情况汇报。
2014年以来,全市完成绿化造林42.6万亩,其中成片造林22万亩。新建沿海防护林9.6万亩,开展山体绿化及林相改造5.9万亩,发展苗木花卉、优质林果10.92万亩,开展森林抚育31.2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28.92%,居全省第四,达到省定全面小康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标准,森林防火连续四年实现零火灾。全市已初步形成以花卉苗木、木材加工、名优经济林果、森林旅游为主体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业年产总产值由2010年的102.21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253亿元。
视察组指出,要更加重视林业发展规划,通过具有前瞻性、系统性的规划把连云港林业规划好。在注重生态环境的同时,更要注重林业产业经济和旅游经济的发展,通过生态补偿机制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要继续营造全民植树造林的氛围,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防患于未然,增加防火设施建设,使森林资源保护与监测手段逐步完善。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做好各项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切实把《森林法》贯彻实施好。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