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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16次会议

来源: 扬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14年11月27日 14:24

  扬州日报讯 (记者 吴涛)昨天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正义主持会议。谢正义强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法充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谱写好法治扬州建设的人大篇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孙永如、纪春明、王玉新、王敏,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纯,副市长孔令俊,市中级法院院长蒋惠琴,市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列席会议。

  谢正义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献。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制定出台了相关意见,对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担负着重要职责。我们要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为契机,依法充分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谱写好法治扬州建设的人大篇章。

  谢正义指出,要把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原原本本地学深学透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方向目标、工作布局、改革取向和实践内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注重学习成果转化,在法治扬州建设新的探索和实践中,努力找准新定位,认真谋划新举措,不断作出新贡献。

  谢正义强调,要改进监督工作,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加突出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两方面重点,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保证“两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要抓住和用好地方立法权这一重大契机,主动作为,超前谋划,力争我市早日享有地方立法权。要认真总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成功经验,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确保这项全新的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努力用人大立法的形式,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和改革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要强化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对宪法的敬畏感,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要在深入总结普法决议实施实践的基础上,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重点,引导全民树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权威。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不断提升人大履职水平。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民生类政府专项预算绩效的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扬州市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扬州市市级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14年全市财政预算预计执行和2015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关于召开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说明。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外工委关于我市友好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关于许可市人民检察院对市人大代表周庆余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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