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11月20、21和24日,由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及教科文卫委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启书的带领下,对我市《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执法检查。
三天时间,执法检查组先后对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流通和餐饮服务这三大重点环节进行了现场检查。随机检查了三县两区的部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小超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酒店、小作坊等,并对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相关台帐、卷宗等资料作了抽查。
每到一处,执法检查组都在政府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的陪同下,对从业人员健康证、索证索票、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具消毒、餐厨环境卫生等方面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并听取政府执法人员对被检查单位整改情况的通报,从而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的实效性。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提出,我市食品安全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乡镇监管职能偏弱,执法、检验检测能力还不能适应当前监管要求,小作坊、小摊贩等还存在监管盲区等等。检查组指出,要加强全民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要加强监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和危险性评估、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要加强食品监管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转变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法,提高综合监管的科技含量。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