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召开
中国江苏网10月29日讯昨天,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要求加快整治进度,更好地彰显镇江真山真水的生态优势。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湖九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列为“一把手”工程,积极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水平,通过治理好“一湖九河”,彰显镇江真山真水的生态优势,满足群众的迫切愿望,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的举措;要加快工作推进,抓序时进度、责任落实和整体推进,不折不扣确保年度任务完成;要提高整治标准,坚持精益求精的原则,加快做好雨污分流、污水截流、引水活水、动态监测等工作,推动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持续提升;要强化长效管理,严格落实河段长的管护责任,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形成全民护水、治水的生动局面;要加强基础研究,探索更加符合镇江山水资源实际、更加体现镇江生态建设要求、更加适合镇江城市发展的治水管水路径。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安排与监管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二次、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会议要求,政策引导要创新作为,把化解企业风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最大限度引导社会资本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障民生要提升水平,坚持把民生放在资金保障首位,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使公共财政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资金使用要注重绩效,坚持“立项科学、管理规范、注重绩效”的使用原则,统筹调度好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专项检查力度;资金监管要加大力度,坚持科学理财、依法理财、阳光理财,按照《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暂行办法》,管理和使用好专项资金(基金)。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城建计划调整情况和2015年城建计划安排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调整后的城建项目;要在2015年的城建计划中优先安排今年调减的项目;要积极做好调整、调减项目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对照年初人代会上政府报告,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承诺城建任务;要突出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改善民生福祉“三大导向”,科学谋划2015年城建计划。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庆生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苏,副主任王萍、鄂金书、凌苏,秘书长任振棣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胡宗元、雷志强,秘书长朱开宝分别列席会议的相关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