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到扬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
6月26日——27日,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张京霞带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组来我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副市长丁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江都阿波罗花木市场、扬州苏合润泽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联社、三和四美酱菜有限公司、太平圩土地股份合作社,听取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汇报,并与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我市主动适应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新要求,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种植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达1579个,经营面积72.3万亩。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988个,工商登记成员数92万户,占总农户数90%,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五好”示范社142个,市级“五好”示范社600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339家,年销售收入462亿元。但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遇到了一些难题:一是面广量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到位难;二是受人才、产品转型制约,提档升级难;三是用地、用电、信贷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难等等。
省人大调研组领导指出要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要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合作经营、共同经营、委托经营,提升农业经营的社会化、组织化程度。二要强化技能培训,深入到基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制定和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吸引农科院校大学生领办或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经营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操作层面的研究,不断探索创新,努力破解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瓶颈,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