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2014年4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晓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洪玉、刘希平、李冰、刘华,秘书长陶苏淮等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兴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吉喜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调整大运河文化广场、E时代广场部分永久性保护绿地的议案,讨论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大运河文化广场、E时代广场部分永久性保护绿地调整方案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议案,讨论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局部用地规划调整方案的决定;审议市政府关于里运河文化长廊(东段)整体规划设计的方案,讨论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里运河文化长廊(东段)整体规划设计方案的决定;审议市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大力实施"3211"工业重大项目攻坚计划,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就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会议建议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进一步提升工作实效;提升政府及职能部门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强化考核激励,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
会议认为,市政府坚持以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抓手,强化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积极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构建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建议,强化科技创新核心战略定位,发挥科技创新政府主导作用,突出科技创新企业主体地位,加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淮安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审理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会议结束前,姚晓东就今年开展“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活动提出要求。他说,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的这项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我市人大工作新的亮点和品牌。今年五月份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组织“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活动,主题为“为群众服务,受选民监督”。希望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带头积极参与活动,带头宣讲“包容天下、崛起江淮”新时期淮安精神,从自身做起,强化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坚持从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建议、谋良策,坚持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今年“万名代表回选区见选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