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
4月28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2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蓝绍敏出席会议并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为期一天的会议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进行分组审议,下午召开专题询问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主任会议以及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饮水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区六个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报告;依法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全市城乡饮水安全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城乡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列入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工程建设速度不断加快,监管力度稳步加强,全市城市和农村供水保障能力、饮水安全工程覆盖面以及自来水入户率得到了较快提升,饮用水状况总体安全。但也存在饮水困难和不安全人口依然较多,区域供水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工程投入机制不健全,供水质量监管有待进一步提高,水源地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审议建议:进一步加快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监管工作力度;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在2015年完成区域供水覆盖率90%以上的目标任务。
关于市区六个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围绕市委关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集聚的战略部署,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措施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市区六个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集聚效应初步显现。但依然存在着各集聚区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滞后、大项目引进力度有待加大、产业集聚效应不够突出等问题。审议建议: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发展协调推进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出席会议并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美霞、潘玉利、杨明强、薛启书,秘书长苏耀西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德明,副市长曹秀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汤小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鹏及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刘海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