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人大 > 江苏 > 新闻报道

扬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扬州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4年03月28日 08:46

  3月26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情况的汇报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正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卫庆、孙永如、纪春明、王玉新,秘书长林正玉参加会议。副市长丁一,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蒋惠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关于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截至2013年底,全市农村河道(塘)疏浚整治累计投入18.1亿元,疏浚县乡河道1944条、6094公里、1.49亿方,整治村庄河塘2.77万条(面)、10641公里、1.25亿方。疏浚后的农村河道(塘)基本实现水系沟通、水质改善、引排蓄功能提高,绝大部分农村呈现出“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新面貌。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市人大代表活动的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意见精神,不断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人大常委会近几年来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与探索,这次修订将代表工作好的做法和创新举措纳入其中,加以制度化,以形成我市代表工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对《活动办法》中有关章节和内容作出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会议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听取被提请任命人员作拟任职发言。 (仁信)
编 辑: 谢先红
责 编: 谢先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