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4月1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4月25日至26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维和、李君超、束志明、袁建芬,秘书长吴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汇报;内司工委关于《徐州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查意见的汇报和关于殡葬管理工作问询会情况的汇报;财经工委关于检查《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听取和审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项工作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农经工委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被征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落实专项工作报告准备情况的汇报。会议同意将有关报告进一步修改后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关于《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情况的汇报,同意转为今年立法项目;听取人代工委关于开展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专项工作评议的意见(草案);听取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卫东就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意见作了汇报。
会议建议,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为:审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徐州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徐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殡葬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土地征用补偿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专委、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主要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图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忠达主持会议
图为会议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