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尚洪立的提请,免去: 刘建华、高建河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兰珍、陈新生、王维和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