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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到广州深圳福州厦门考察学习

来源: 青岛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5月18日 15:54

  10日至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文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干部和十二区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前往广州、深圳、福州、厦门等地,学习先进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的具体措施。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高岩参加考察。

  每到一地,考察团不顾舟车劳顿,第一时间召开座谈会,听取当地人大常委会介绍有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情况,详细了解各地人大加强制度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并实地考察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王文华分别在座谈会上讲话。他说,此次考察活动是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五标”活动的具体举措。通过考察学习,我们看到了这些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很强,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成效明显,监督工作实现了由程序性监督向实质性监督的转变,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十分有效,代表活动丰富多彩,人大机关富有创新意识、大局意识,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很强,广大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干事创业的激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借鉴。

  王文华强调,对比先进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在思想、作风以及工作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这就要求我们要对照先进学经验,瞄准一流定措施,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做好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用发展的眼光、创新的思维开展好人大工作。要通过此次考察活动,查找与先进城市间存在的差距,剖析我们在工作思路、措施以及思想认识、精神状态、履职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的问题,吸收借鉴全国其他省市人大工作的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通过不懈努力,探索形成一套符合青岛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工作模式,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二要进一步振奋精神,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合法权益;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扎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三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实现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在总结继承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人大工作的新形式、新举措,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活力,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四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服务科学发展、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先进城市的经验,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使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够更好地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编 辑: 夏红真
责 编: 夏红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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