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对矿产资源法进行执法检查
3月22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兴带领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寿光市、坊子区、青州市、临朐县,以听汇报、座谈、察看现场等方式开展检查;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煤炭冶金行办、市化工建材行办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检查组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矿产资源法及有关配套法规,加强矿业权管理,依法维护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开发利用资源意识;加快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确保矿业监管无缝隙全覆盖;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促进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深化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全力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开采、集约化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于继才 张瑞新 高宁宁)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