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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大对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1年03月24日 15:58

  3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丰璞在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李胜昌、王春爱、谢光同的陪同下,就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其间,实地察看了垦利县康力老年公寓、东营区文汇街道青华社区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山东华林庄园老年休闲度假区项目和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听取了市老龄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的工作汇报,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做好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调研认为,随着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突出,各相关老龄工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老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我市老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力度大,围绕老龄工作,探索出了多元化的发展路子,创出了许多典型经验,非常值得总结推广。二是对老年人的赡养、关爱和管理,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形成了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三是通过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四是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既明确分工,又齐抓共管,为发展老龄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调研要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做好老年人的保障、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体系中应有之义。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完善老龄化社会评估体系,保障老年人信息动态管理实质有效。二是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好老龄工作,是社会赋予我们每一代人的责任,也是赋予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责任;要积极做好老年人的保障、管理、服务、赡养和救助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要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提供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拓宽和创造老年社会的良好环境。城市老人的养老工作要突出老年公寓建设;农村老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要突出赡养和救助工作;社区居民的养老要突出以家居式为主,总结推广东营区文汇街道青华社区居家养老呼叫网络的建设经验,体现现代化、人性化的特征。四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完善探索老龄事业的投入机制。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的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好社会广泛参与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老年人服务管理体系,形成良性循环的老年人护养产业;要整合油地资源,充分利用地方政策和油田优势,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老年人事业,在政策、资金、规划等方面给予倾斜,优先考虑。五是要强化宣传意识,把一法一条例宣传好、落实好,营造全民关心关注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薄立军)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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