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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市人大对《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来源: 平度市人大办公室  浏览字号: 2010年12月03日 08:58

    为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近日,平度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市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汇报,然后深入到维客购物中心、大厨四宝餐料有限公司、姜家疃市场、朝阳中学食堂、爱德现代牛业(中国)有限公司、南村崖头无公害蔬菜基地进行了实地察看,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

    通过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促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全市食品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群众的饮食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放心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切实改进和加强。同时,也实事求是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不够深入,食品安全意识亟待增强;二是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食品安全仍存隐患;三是监管主体尚不明确,监管体制不够顺畅;四是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根据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二要尽快理顺监管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三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一要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作为近期普法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六五”普法规划,制定并实施专门的宣传工作纲要,明确目标和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要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使从业人员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整个食品行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消费者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我保护能力。三要健全完善舆论和群众监督制度,对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生产条件恶劣的无证照小作坊进行曝光,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的社会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客观,避免公众由于信息获取不全而造成恐慌。

    3、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一要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频次,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分级量化管理制度和探索网络化管理进程,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二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和消费信心。三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生产经营符合法定条件和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监管人员整体素质,促使执法人员转变工作思路,增强服务意识,特别要加强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二要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并追究监管不力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要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改善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编 辑: 王伟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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