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讲座集体学习城乡规划法
10月28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会议室举办第六次法制讲座,邀请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张敏教授,就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问题作了辅导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李守玉,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永兴,秘书长张军听取了法制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继生主持法制讲座。
张敏教授以城乡规划中的全面与理性思维为题,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讲解了城乡规划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深刻阐述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科学搞好规划的重大意义,并结合自己教学和研究的体会,谈了国家在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政策导向,以及实施好城乡规划法的意见和建议。
杨继生在讲座结束时强调,城乡规划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有力地促进合理布局、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特色体现,充分发挥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这次辅导继续加深学习和理解,在工作实践中严格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市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分管负责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科室的同志参加了法制讲座。(徐文彦 李洪民)
编 辑: 王伟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