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创新督办方式提高议案办理质量
今年以来,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工作中,把落实代表议案和建议作为最终目标,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改进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据了解,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真正做到了让代表和人民满意。
“人来人往”抓办理
进一步完善“三见面”制度,将承办单位开展“三见面”的情况作为年终办理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具体要求是:各承办单位在交办会后一个月内,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召集所有提建议的代表召开一次集中见面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掌握代表的真实想法;在正式答复之前,将办理答复意见与代表进行沟通,征求代表对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有何意见;在正式答复后,再次征求所有提建议代表的意见,以便今后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除了各承办单位上门征求代表对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外,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组织市人大代表对部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低于60%的有关建议要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而且当年不得评为办理工作的先进。
突出重点抓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代表提交的建议中筛选部分对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参考价值、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作为代表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领办重点建议,并负责带领相关专工委进行深入督办,同时,市政府分管领导也将适时参加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重点建议的有关内容、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也将及时通过日报、电视台、人大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还计划听取市政府对代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了解重点建议的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等,并就存在的有关问题共同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协调配合抓办理
根据以往的交办经验,由于部门职能的变化和调整,存在个别代表建议交办部门不够准确的现象,给承办部门办理工作带来困难。为避免这种情况,德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会后召开办理单位协调会的方法,即交办工作结束后,有关单位在研究承办建议的基础上,认为有确需调整的建议,先向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提出调整办理单位的申请,再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进行认真审核后,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一次代表建议办理单位协调会,确定这部分建议的最终承办单位。
延续办理抓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交办好今年的代表建议同时,对去年还未落实解决的代表建议进行了清理,对上一年度答复结果为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分别进行再次交办。要求相关承办部门坚持工作的延续性,实行延续办理机制,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政府对去年未能解决的建议一并进行督促落实,真正做到有始有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加强考核出实效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不仅要考核办理进度,看是否按照要求按时办结,还要重点考核办理质量,看问题是否真正落实解决;不仅要考核主办单位的牵头组织情况,也要考核协办单位配合协作情况;不仅要对办理先进予以表彰,也要对办理不力单位和人员采取一定的促动机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敷衍应付、组织领导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得力、办理成效不理想、代表测评满意度低的部门,采取部门主要负责人上门汇报的方式予以促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就办理工作不落实的情况作出说明。 (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刘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