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人大对《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教师节来临之际,平原县人大组织部分委员及人大代表对全县《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县第一中学、平原师范、外国语中学、实验小学等地,听取了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人对有关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教师办公及生活条件,走访了部分一线老师,围绕县政府宣传贯彻《教师法》和履行法定职责,制定尊师重教相关政策措施;加大财政投入,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落实教师工资津贴、医疗待遇、职称评定等保障措施,购置必需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图书资料及其他教学用品;依法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训,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按编制核准核定和使用教师编制;以及教师履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教师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在全国首先实施初中进程工程之后,及时依据《教师法》,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财政投入,解决了各级教师入城后,在工作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了教师权益。但同时,检查组也对我县贯彻实施《教师法》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师法》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个关心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要扎实开展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关心教师的生活,关注教师的身体健康,努力提高教师的待遇;要加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广大教师尤其是民办教师的合法权益。(闫余亮)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