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五侨”纪念侨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9月7日,山东省人大民侨外委员会、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省侨办、致公党山东省委、省侨联等省“五侨”部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今天上午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曰臣和省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山东省委主委王志民等出席会议。
会上,省“五侨”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本部门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推动我省侨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就下一步工作谈了打算,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归侨侨眷、华侨和侨资企业代表谈了自己对侨法颁布实施的感受和体会。
崔曰臣在讲话中指出,1990年9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制定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标志着我国侨务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二十年以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积极帮扶贫困归难侨,妥善处理涉侨纠纷,全社会逐渐形成爱侨护侨的良好氛围,得到了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支持和拥护,激发了他们爱国爱乡的热情。
崔曰臣强调,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重要的战略性工作。做好新形势下我省侨务工作,切实保护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发挥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做出更大的贡献。要服从服务于我省工作大局,认真做好侨务工作;要修订好保护法实施办法,逐步建立起我省地方涉侨法规体系;要加强合作,构建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长效机制;要发挥各自优势,继续完善五侨联席会议制度。
王志民在讲话中说,贯彻落实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做好侨务工作,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关系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山东是侨务大省,侨务工作任务重、责任大。省“五侨”应进一步加强联系,形成合力,把我省侨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梁荣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