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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视察

来源: 山东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8月30日 08:53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行车安全和道路畅通,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方便群众出行,平原县人大常委会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交通问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活动。检查人员分别对车站路、消防路改造工程、平安大街、交警工作停车场、交通指挥中心等进行了视察,并听取了县规划局、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和交警大队对城区“排堵保畅”和交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汇报。

  检查人员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过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加强领导,注重宣传,加大整治管理力度,强化交通安全防控能力等,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断增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逐渐完善,交通秩序执法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了我县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畅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人员指出了城区停车难和交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检查人员认为,一方面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规划缺少前瞻性、整体性和连续性,制约着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步伐,另一方面我县机动车数量每年又都在飞快增加,城区停车场和停车泊位数量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出行需要,交通堵塞时有发生,停车难和出行难成了“老大难”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合理建设和改造城区道路,加紧研究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和节点改造,对于准备实施的规划方案要进一步论证、优化,同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努力解决城区“停车难”和“出行难”问题。另外,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成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加大交通法规宣传教育和舆论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辛吉涛)

编 辑: 刘静波
责 编: 刘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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