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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命50名人民陪审员

来源: 中国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01日 08:37

    在6月30日举行的莱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山东省莱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市人民法院的提请,依法任命了50名人民陪审员,并向他们颁发了任命书。

    在第二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莱阳市人民法院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在莱阳电视台发布了为期一周的《公开选任第二届人民陪审员公告》,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的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报名结束后,对单位推荐、个人书面申请等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对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选,到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进行调查、审查,分类择优确定了50名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并将名单送市司法局征求了意见,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审核。

    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中,男41人,女9人;文化程度:大学20人,大专22人,中专2人,高中6人;政治面貌:中共党员44人,群众6人;职业情况:党政机关11人,事业单位9人,企业16人,农民14人;年龄情况:30岁以下3人,31-40岁15人,41-50岁24人,51-60岁8人;各级人大代表14人,政协委员4人。

    (山东省莱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姜连德)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沈掌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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