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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1月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原则通过,2010年2月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59次会议通过)

来源: 青岛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0年04月13日 15:24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做好今年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一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共青岛市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在全市发展大局中尽责有为,为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深入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一、组织召开人代大会和常委会会议,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

  1、召开青岛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圆满完成选举任务。加强改进会议组织工作。继续加强大会议案以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2、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认真完成2010年立法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做好常委会会议的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会议效率。坚持集体学习和通报工作制度,做好代表列席和公民旁听会议工作,及时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理和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职能作用,为促进科学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3、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对科学发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在地方立法工作中努力做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社会领域立法,表达、平衡和调整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

  4、进一步扩大立法民主。继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不断改进立法调研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和书面征求意见、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力求取得更好的效果。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要更广泛、更深入地征求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立法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5、坚持立改废并举,完善立法评估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在对现行地方性法规评估的基础上,开展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提出相关法规修改或废止的建议,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认真执行年度立法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立法任务。年内安排审议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青岛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条例。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条例、青岛市湿地保护条例、青岛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青岛市精神卫生条例、修改《青岛市劳动监察条例》。对青岛市机动三轮车管理条例、青岛市节约能源条例、青岛市保障性住房条例、青岛市经济中介机构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青岛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查处违法建设规定、青岛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青岛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青岛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青岛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若干规定、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紧急事件应对法》办法和修订《青岛市托幼管理条例》、《青岛市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青岛市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以及修改《青岛市专利保护规定》、《青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25件地方立法项目进行调研。认真组织好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7、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解决民生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8、认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及有关资金筹措情况的报告、关于未纳入一般预算收支管理的非税收入情况的报告、关于浮山绿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农业“四百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青岛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情况的报告、关于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流域截污情况的报告、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9、开展视察和执法检查。对全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我市重大市政建设项目进行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10、开展常委会专题调研。把开展常委会专题调研作为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关于我市发展低碳经济的专题调研,形成审议意见,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1、加大议案办理力度。继续加大对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一卡通”两件议案的督办工作,确保取得实效。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的提出和办理工作。

  12、加强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健全完善督办落实工作机制,综合运用作出决议、补充报告、重新报告、跟踪检查等监督手段,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13、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把信访作为常委会了解社情民意、改进监督工作的重要途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信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和督查督办,努力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和实际困难。

  14、围绕资源与环境保护,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15、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建设蓝色经济区和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适时作出相关的决议决定。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重大事项决定的规则和程序,确保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有利于实现科学发展和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五、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6、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和审判、检察机关有关人员。

  六、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17、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代表工作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人代会审议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考核激励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制度等。

  18、拓宽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坚持和完善市情、政情通报制度。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时,尽可能多地吸收人大代表参与,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专业代表咨询组,更广泛地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来访约谈制度,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人大工作以及其他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19、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做好代表建议的交办和协调改办工作,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和办理质量,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率。

  20、不断提高代表在闭会期间活动的质量。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小组建设年活动”,加强人大代表小组组织、阵地和制度建设,完善和创新对代表和代表小组召集人的学习培训、代表工作部门与各代表小组的工作联系、为代表和代表小组提供服务保障的工作机制,增强人大代表小组学习、视察和监督实效。科学编制青岛市人大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并抓好落实。认真做好驻青全国、省以及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

  21、强化代表培训和服务工作。围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高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实效,组织对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召集人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代表信息服务中心”、“代表电子邮箱”、“代表议事厅”的作用,为代表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指导区(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代表专题培训工作。

  22、组织开展代表述职工作。认真贯彻《关于开展青岛市人大代表述职工作的意见》,开展“人大代表进社区(村庄)”活动,加强代表同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见,接受原选举单位和选民监督。

  七、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23、加强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作为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对科学发展观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工作部署的学习,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形成与新的形势和任务、与人大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人代大会和常委会会议邀请专家学者讲课的制度,在人大机关定期举办理论讲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

  24、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依法履职机制。围绕行使法定职权,建立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常委会会议的规则和程序,健全和完善立法、监督、任免、信访等具体工作制度,完善常委会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序和落实制度。

  25、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紧紧围绕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组织专门委员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视察,进行专题审议,在地方立法、人大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等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26、加强人大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坚持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转变作风,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法治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学习和研究的能力、创新和执行的能力、沟通和协调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廉洁勤政建设,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教育、交流、管理和锻炼,修改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27、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审议好“十二五”规划,对事关青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围绕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加强与社科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研究会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的作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调研质量。

  28、认真筹备组织好我市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和总结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建设经验,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和巨大成就。

  29、加强人大宣传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继续办好青岛电视台的“代表之声”专题节目、青岛日报“青岛人大”专栏、青岛人大信息网、青岛新闻网“代表在线”和《青岛人大》月刊,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效果。

  30、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优势,加强与外国地方议会的交往,特别是要加强与我市建立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关系城市间的交往。推进与港澳台地方议会、立法会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与互信。

  31、加强对区(市)人大工作的指导,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更好地支持区(市)人大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外地人大的联系和交流。

  附件: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至第22次会议议题安排意见附件:

  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15次会议至第22次会议议题安排意见

  第15次会议(2010年1月)

  1、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草案)》;

  2、审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作报告(讨论稿);

  3、审议《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方案》;

  4、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5、审议表决《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6、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7、审议表决《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8、其他事项。

  第16次会议(2010年2月)

  1、听取和审议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王增先的市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2、其他事项。

  第17次会议(2010年3月)

  1、传达全国和省人代会精神;

  2、审议《青岛市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旅游条例(草案表决稿)》;

  3、审议《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

  4、专题讲座;

  5、其他事项。

  第18次会议(2010年4月)

  1、审议《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重大项目建设及有关资金筹措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未纳入一般预算收支管理的非税收入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友城工作情况的报告;

  8、其他事项。

  第19次会议(2010年6月)

  1、审议《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

  3、审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浮山绿化管理和生态保护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业“四百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7、专题讲座;

  8、其他事项。

  第20次会议(2010年8月)

  1、审议《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草案)》;

  3、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

  4、听取市政府关于青岛市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市政府关于青岛市2009年市级财政决算情况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市政府关于2009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流域截污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9、其他事项。

  第21次会议(2010年10月)

  1、审议《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

  3、审议《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发展低碳经济的专题调研报告;

  7、专题讲座;

  8、其他事项。

  第22次会议(2010年12月)

  1、审议《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草案表决稿)》;

  2、审议《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表决稿)》;

  3、审议《青岛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条例(草案)》;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政府系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6、其他事项。

  (注:常委会会议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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