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4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李淑芹,副主任张维利、于旭华、高琦、王建国,秘书长李勃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中,市人大常委会特邀咨询董仁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李淑芹、高琦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受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局长王清东作了关于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机关依法履职,各被审计部门和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绝大部分得到整改。
受市政府委托,市地震局局长杜湘波作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姜守法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市政府对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地震应急体系,有效提高了全市防震减灾的综合能力。
受市政府委托,市农业局副局长吕常厚作了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宋英敏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农业的现代化首先是科技的现代化。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宣传,不断健全农技推广体系,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杨永学作的关于《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向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工作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向代表通报市情、政情、民情工作办法(试行)》。会议认为,建立市情、民情、政情“三情”向代表通报制度,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一项创新,对于提高代表对烟台大事、要事的知情权、参与权,更好地发挥代表履职能力,意义重大。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惠刚提请人事免职事项。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免职名单。
会议对市政府三个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评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将转交市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