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贯彻落实侨法精神,依法维护侨界权益’——长宁区学习侨法座谈会”在长宁区机关大厦举行。座谈会由区人大侨民宗工委和区侨办牵头,由人大、侨办、政协、致公党、侨联等“五侨”共同举办。会议邀请了区商务委、科委、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税务分局等10个涉侨部门的负责同志,各街道(镇)的侨务干部,以及侨界代表和律师代表等共50人参加。上海市侨办副主任陈文佳,上海市侨联副主席杜宇平,中共长宁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春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首先由市侨办政研处处长余晓芳解读了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内容和亮点。随后,侨界代表和律师代表发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和区房管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涉侨工作的情况。最后,大家围绕新“侨法”进行了互动交流,畅谈学习新“侨法”的感受,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陈文佳指出,我们重视“侨法”的宣传,保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有四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侨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二是广大侨界人士对祖国的建设和发展有特殊贡献;三是其他国家对我们的侨胞有高度评价;四是我们国家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在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上,侨务工作大有可为。 刘春景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办法》,做好侨务工作,提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上海市实施办法》的大学习、大宣传,宣传学习面要广、要深,宣传学习形式要新,宣传学习效果要实;二是要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宗旨,希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托社区三个中心,进一步推进社区为侨服务平台的建设,并探索创新,在服务“新侨”的方式、方法上有突破;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创新联动机制,提升“大侨务”工作理念,努力在全区营造良好的侨务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