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湾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11月30日上午,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巍东、王丽华、杨光炜、邹建东、陈菊珏出席会议。会议由蔡巍东副主任主持。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投票表决,任命沈军同志为卢湾区教育局局长,免去唐海宝同志卢湾区教育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卫同志为卢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免去季桂桃同志卢湾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任命徐明前同志为卢湾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免去陈亚良同志卢湾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建伟同志为卢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尹学新同志卢湾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蔡巍东副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沈军代表被任命人员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单少军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为民办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鲍叔如作了关于该议题的调查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单少军所作的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室主任王敏作了关于该议题的调查报告。
会前,根据2010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听取了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洪继梁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推进我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情况通报。
副区长朱勤皓,区人民法院院长王秋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润生,部分代表组组长,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区政协办、团区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列席了会议。(孙霄隽)
编 辑: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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