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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关于决定任免李荣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 长宁区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2年03月06日 10:01

  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7日决定。
  任命:
  李荣华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钱雪娃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龚 明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主任;
  周 崴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
  林可嗣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张 聆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红旗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邱 放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监察局局长;
  曹新平同志为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局长(兼);
  张谢定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局长;
  叶 苗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邱 刚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局长;
  金其根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局长;
  邱军祺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审计局局长;
  姚 期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局长;
  葛 敏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局局长;
  张永珍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文化局局长;
  王仁伟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局长;
  朱启珩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朱文华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成樑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唐如康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胡 岗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荣强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民防办公室主任;
  宋嘉禾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
  杨解平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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