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关于决定任免朱文华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长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3日决定。
任命:
朱文华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朱启珩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
赵成樑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林可嗣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姚期同志为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局长。
免去:
朱文华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局长职务;
薛建平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贾炜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王训国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平同志的上海市长宁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长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1月23日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