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朱利华等同志的任免
(2010年9月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
宝山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9月29日举行第27次会议。会议根据姚荣民院长的提请,决定任命朱利华为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任命俞蔚明为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任命王国侠、李洁、杨文育、杨伟斌、张黎华、周起雷、徐颖为宝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彭晓宁宝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会议根据林立检察长的提请,决定任命井涛、印媚、谷晓丽、陆晓光、胡云雄、胡文霞、梅礼匀、童岳峰、潘维杰为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