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6月24日上午,黄浦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兴忠主持,副主任徐少伯、彭维新、沈惠君、朱登和、姚卓匀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副区长吕南停,区人民法院院长许伟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国建,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部分执法检查组成员, 区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各代表组组长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由黄浦区选举产生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结合审议区政府关于黄浦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情况的书面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消防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黄浦区地域特殊,隐患不少,工作有力,总体可控,但是消防形势依然严峻,工作有待加强。会后常委会将把审议建议整理成书面审议意见,希望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加以研究、落实和整改,真正确保黄浦的安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三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结合近期在上海建筑市场暴露出的一些混乱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倒楼事件”和“11 15”重大火灾事故给人们的深刻警示,对这一议案予以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办理,相关措施正在落实之中。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二要进一步开展联合整治,加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力度,确保建筑市场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关于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督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相比以往,今年办理工作的质量继续提升,跟踪督办的力度有所加大,总的办理工作推进比较顺利,成效比较显著。希望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推进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跟踪落实,继续做好对本届人大所有书面意见的再检查、再梳理、再落实工作。同时,还要认真总结好本届办理书面意见工作中的经验、得失,努力把一些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使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越来越好,不辜负代表和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期望。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区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并予以公告。(储真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