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人大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了解和推动本区贯彻执行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织调研活动,实地察看区政府机关节能管理和市东医院节能改造项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丽龄参加了调研。
检查组一行在区政府机关实地察看了热水供给系统锅炉改造、屋顶绿化覆盖以及公务自行车购置使用等情况,并就相关措施的节能实效进行了详细了解。在市东医院,检查组一行听取了院方关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情况。据统计,通过对医院大楼中央空调、热水系统、照明系统以及电梯、智能化设备的综合改造,一年来医院共计节电179万KWH,折合标煤725吨,二氧化硫排放减少9.28%,节能比高达21.65%。此外,院方还就节能成效评估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总结了好的经验。
陈丽龄副主任充分肯定了两单位的节能举措,建议区政府要积极区政府继续对先行先试单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提升我区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水平。(王沂)
编 辑: 余晨
责 编: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