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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参加《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

来源: 上海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10月12日 10:44

刘云耕主任一行视察市消防局

刘云耕主任题词

  上海人大公众网消息: 10月1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市消防局参加《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禹鹏、王培生出席会议。

  刘云耕一行参观了市消防博物馆,察看了长宁中队消防演练工作情况并听取了有关负责人的汇报。

刘云耕主任一行视察长宁中队消防演练工作

  解读会上,市消防局局长陈飞向与会人员介绍了《上海市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据悉,为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制,本市近年来试行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推动政府消防工作落实。市考核小组由市政府各委办局领导组成;区县政府工作目标每年设定一次,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末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政府和领导工作绩效评定直接相关。因此《修订草案》中特别明确规定上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确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签订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以考核促落实。

座谈会场景

  消防安全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修订草案》明确了物业服务的消防安全责任,不仅包括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还包括实施物业管理的商业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管理时应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并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应当达到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同时,《修订草案》保留了原条例中关于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24米时,施工单位必须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等规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就《修订草案》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杨永华)

编 辑: 包瓴瓴
责 编: 包瓴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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