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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来源: 松江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15年12月25日 09:23

    12月23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闵卫星主持会议,副主任任向阳、冯萍、沈谦、黄秀林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沈日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金明法所作的《关于对<上海市松江区201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从源头治理、制度落实、机制建设等方面大量、有效的工作,在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和执行好有关文件精神,保障审计监督机制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健全审计与纪委、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优化预算编制;进一步梳理本届以来的整改落实情况,推进审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审计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破解审计整改中出现的难题,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水平,更好发挥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徐惠勤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松江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金明法所作的《关于对<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松江区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的决议》;决定将《关于上海市松江区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交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局长张惠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松江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孙桂明所作的《关于对我区“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会议认为,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围绕“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突出普法重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时,要准确把握,深刻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突出重点,进一步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方法,深入推进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法治实践活动,用法治实践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检验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要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形成人人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社会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决定提交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和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的情况报告》、《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萍所作的《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和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办法(草案)、通过决定、决议的办法(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候选人名单(草案)、大会议案审查、计划和预算审查两个委员会名单(草案)、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和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主席团关于代表联名提出议案截止时间的决定(草案)、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选举和表决办法(草案)等,并将分别提交区四届人大七次会议预备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或决定。

    会前,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于宁作了《松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情况》的通报。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宇剑、彭琼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俊,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洪,区法制办、区委信访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发改委、监察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规土局、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各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或副主任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人员,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调研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编 辑: 马冬潇
责 编: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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