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4月29日下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杜治中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跃俊、殷金荣、张俊宏、朱喜林、袁晓英及19位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杰,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孙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培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朱建国同志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本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中期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在环境综合整治,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聚焦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六大领域,建立健全环保工作机制,空气质量指数优良率有所提高,本区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实施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会议对进一步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通过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能够看到大气污染治理的阶段性成果,鼓励广大民众和社会组织的力量共同参与到节能减排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相关工作中去。二要加强政策引导,强化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本区新型工业化改革试点的有利条件,加大对高污染、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益企业的淘汰力度,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清洁能源替代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传统产业加快技术改造。积极引进第三方污染治理,提高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强化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三要加强工作考核,全面落实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推进53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考核,全面落实各项行动计划。加快燃气天然气管道建设规划建设,加快制定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积极推广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资源的利用,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持续推进农业污染减排,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四要加强环保监管,持续提升环境保护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健全金山区大环保的格局,完善区、镇、村环境保护“三级”监管体系,有效落实环境保护分级管理制度,对全部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分类定级,落实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完善重点风险源环境应急预案。五要加强区域联动,推动大气污染治理的共治共赢。建立健全与上海石化、上海化学工业区三区区域联动联防合作机制,强化大气环境信息共享及污染预警应急联动,统筹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会议还审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各镇人大主席,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区人大上海石化代表组组长;区人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期实施情况调研小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区纪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