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9月2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区会议中心议政厅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副主任陆建铭、张海珍、张映华、张小弟、沈红慧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朱明福、赵明,区法院院长宋学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燕平列席会议。会议由张小弟副主任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决算、2012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青浦区2012年决算审查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青浦区2012年决算。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肯定了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从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大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区法院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以及区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淀山湖防洪治理及湖滨生态修复的代表议案办理结果情况等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在审议中,肯定了区政府和区法院对办理工作的重视和取得的成效,并围绕进一步优化办理工作质量、提高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强化淀山湖防洪治理及湖滨生态修复工程质量效益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经表决通过,接受蔡忠辞去青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蒋仁辉为青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殷冬梅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任命殷冬梅为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潘杰为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王金荣为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孙海铭为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城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张建勤为青浦区人民法院朱家角人民法庭庭长,免去杨海华的青浦区人民法院朱家角人民法庭庭长职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金明辞去青浦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胡燕平主任在会上作了讲话。他希望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研究本次常委会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加强预算编制、财政资金管理、预算执行监督和发挥政府性项目社会效益等方面进一步下功夫,同时抓住《上海市审计条例》实施的契机,不断完善各项审计工作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和综合运用,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跟踪、整改和问责,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青浦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要继续贯彻落实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新修订的《上海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要加强代表书面意见和议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加大办理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区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各工作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主任助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区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残联、建设交通委、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影视局、水务局、环保局、规划土地局负责同志,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部分区和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