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主任会议
8月21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林根主持会议,副主任任向阳、冯萍、沈谦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委主任黄秀林所作的《关于2013年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半年度执行情况和计划调整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金明法所作的《关于对<2013年松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半年度执行情况和计划调整报告>的讨论意见》。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年度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各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针对部分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存在的难点,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我区实际、切实可行。为此,会议同意区政府关于2013年政府投资项目调整方案。会议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投资计划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坚持实事求是,避免较大幅度的调整;要进一步推动投资项目的落地和实施,落实工作责任,保障项目建设进度;要进一步强化投资项目的跟踪和监管,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会议听取了区交通局局长冯水火所作的《关于松江公交线路站点建设和运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朱云舫所作的《关于我区公交线路站点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讨论意见》。会议认为,近几年,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准、方便百姓出行、确保运营安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民满意度较高。会议建议,一是要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加强设施建设,促进公交优先发展;二是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规范运作机制,同时强化部门联勤联动,切实整治交通治安顽症;三是要提升管理理念,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化服务质量,努力提供让群众满意的公交服务。
会议讨论了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建议人选,并商议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
区政府副区长于宁,区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区建交委、国资委、财政局、规土局有关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陆伊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