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就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在巴彦淖尔市调研
7月20日下午,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副主任潘永如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到巴彦淖尔市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向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教师和学生代表征求意见,听取我市相关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文学陪同。
团市委有关负责人就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做法、工作体会及对新修订条例的意见和建议作了简要汇报。
座谈会上,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内容,与会人员进行了热烈讨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自身职能提出了教育资源分配、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农村牧区儿童就学、青少年场所建设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问题。
潘永如听取汇报后,对我市各部门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我市为该条例内容的修订提出了合理意见和建议,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实需要,使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更好地符合我区实际。
于文学表示,希望全市各部门以立法调研为契机,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的重点,深入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加强保护和预防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同时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机关各司其职,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同时,抓好抓紧各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董晓昕)
编 辑: 刘宇
责 编: 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