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张俊华主持 听取有关报告和说明
6月29日上午,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市人大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华,副主任格日勒、白同伦、张伯群、那音太、王飞、刘志斌,秘书长戴炳麟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张俊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副市长陶永山作的关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情况的工作报告,副市长冀学斌作的关于2009年上半年包头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秘书长张国忠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同伦作的关于检查《包头市地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高水平、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张智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景建利作的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提请制定《包头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议案”审议情况、“提请制定《包头市学前教育条例》议案”审议情况、“解决东河区北梁棚户区改造建设问题的议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环保局局长姚卫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包头市地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马为钢作的关于《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剑辉,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东河区政府负责人,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4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名市民旁听会议。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