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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大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司法救助工作

来源: 呼和浩特人大网  浏览字号: 2009年04月14日 15:10

  2009年4月2日,市人大内司委及委员一行4人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兰俊生主持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宪法、副院长高珍伟出席会议。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刑一庭负责人就全市法院自2002年至今法律救助基本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思路做了汇报。当前法院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一是对司法救助,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都有规定,但这些法律法规里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2日颁布的《关于对经济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是一件直接规定司法救助的规范性文件,但这一规定所涉及的主要是民事、行政案件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和免交,目前市法院司法救助方式只限于诉讼费的缓、减、免和执行费的先执后交等几项,范围过于狭窄,受惠面不大,无法满足弱势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方面的需求二是司法救助标准缺乏操作,突出表现在受援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难以及对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标准衡量难;三是存在部分困难群众诉请无理,形成诉累现象四是涉及困难群众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被害人亲属经济赔偿得不到兑现或者依据目前法律规定判决赔偿数额太低,当事人心理失衡,易发生极端行为五是法院司法救助与政府法律援助未建立联系制度六是未建立司法救助基金机制,没有制度保障。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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