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6月24日,赤峰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斯日古楞,副主任梁万龙、李雪波、李志勋、白音巴特尔,秘书长汪耳河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学玉,副市长梁淑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秀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有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厅调研员、副调研员,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旗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由白音巴特尔主持。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体育法及全民健身纲要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斯日古楞在会上讲话。他指出,今年以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思路和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使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了较好的开端。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有了新进展,代表工作有了新思路,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有了新收获,常委会自身建设有了新气象。斯日古楞主要就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强调了意见。他指出,监督法是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法律规范,它规定了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则、基本形式和一些具体程序,符合我国政治体制实际,符合人大工作实际,必须高度重视学习和执行。斯日古楞强调,要从人大工作实际出发,理解监督法,把握精神实质,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继续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在调研的组织和形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创新,力争使调研水平有新进步、新突破。要继续改进监督的工作方法,始终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开展监督工作,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善于通过沟通的方法、协调的方法、民主的方法,推动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提高常委会会议水平,努力把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开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会议。(文/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