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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监督法专题讲座

来源: 赤峰日报  浏览字号: 2008年04月25日 16:09

  4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专题讲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斯日古楞,副主任梁万龙、李志勋、张志安、董歧福,市政府副市长姚云峰及市直各委办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讲座。

  专题讲座由市人大副主任梁万龙主讲。梁万龙就制定监督法的依据、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监督法的基本精神、运用好法律规定的监督形式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监督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制定监督法的目的在于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人大监督的作用,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保持国家长治久安;二是改革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需要;三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得到有效实施。(文/廉洁)

编 辑: 李杰
责 编: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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