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4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一微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岳清、吕景瑞、邢燕菊、吴安俊、刘敏、孙建国,秘书长宋晓刚及常委会委员31人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白金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布俊及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旗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特邀的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文智作的关于《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表决通过了《呼和浩特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呼和浩特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王刚同志请求辞去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吴一微作总结讲话,她说,2012年全国“两会”闭幕后,摆在我们面前的最重要政治任务,就是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全年的工作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精神,立法工作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新步伐;监督工作要抓好重点项目实施,继续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在推动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见到新成效;代表工作和常委会自身建设也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取得新的进展。
吴一微指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力量凝聚到全市稳中求进、科学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把推动工业经济项目建设、拆迁改造、农村三项重点建议、财政收入和信访维稳等五项工作的落实,当作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做好集体参谋助手,认真配合中心工作履职,积极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认真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结束后,内蒙古党校教授、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顾问毛原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了“我国依法行政的问题与思考”的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