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12月1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彪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包钢辞去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毕力夫为乌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毕力夫代理乌海市人民政府市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乌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乌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乌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宏然、雍炳炜、王利春、陈建国和秘书长刘继高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白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希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伟燕,市政府和市人大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