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5日召开
12月5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举行。
12月5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会议研究确定筹备工作方案,并就做好大会筹备工作作出部署。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呼尔查、邢云、秘书长鲍常青出席会议。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5日召开。目前,会议筹备工作小组已成立,共设会务组、简报组、议案办等11个组办,并明确了各组职责。
会议指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的大会,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大会,因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尽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大会筹备工作。
会议要求,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体现到大会筹备工作中,要切实改进会风,合理紧凑安排会议日程,做好代表出席会议的组织工作,要积极落实各项节俭措施,坚持勤俭办会,切实降低会议成本。要切实改进文风,各项报告要突出重点、朴实精练。要确保大会秩序,并加强舆论引导。
会议强调,在大会筹备工作中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的思想,11个组办要加强沟通,坚持团结协作,此次筹备会后,各组办要根据实际情况,着手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时间、人员三落实。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同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提高组织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编 辑: 刘冬
责 编: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