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
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3年12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石家庄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李广恩关于起草《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情况的汇报,审议并通过了《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的议案》和《河北省农民合作社条例(草案)》。
王刚副主任在讲话中对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2013年的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一年来,省人大农委围绕“三农”工作大局,认真依法履职,扎实开展立法、监督工作,农业和农村立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依法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贡献。明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在新的一年里,要以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工作,为推动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
王刚副主任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面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不仅为我们做好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摆在突出地位,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实践中,把改革决策与立法、监督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依法推进农村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李清林,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王书利,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委员石立新、崔慧霄,省人大农委委员邱建武、彭建强、董志平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李基石,副巡视员孙少辉及农工委全体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场
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李广恩主任委员主持会议
李清林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
王书利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