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
河北人大网讯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王刚副主任为组长的执法调研组,于2013年4月16日至23日,对我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
调研期间,4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调研汇报座谈会,听取了省农工办、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工商局、金融办、供销社8个部门的工作汇报。王刚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搞好执法调研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调研组深入到衡水、沧州、邯郸3个市及所辖的枣强、饶阳、泊头、青县、磁县、永年6个县(市)进行了执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广恩、李清林、陈新华、崔慧霄,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黄立强,省农工办副巡视员张保强及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省农工办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执法调研。
执法调研组对各地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两个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汇报座谈会
王刚副主任讲话
农工委主任李广恩主持会议
在枣强县调研
在饶阳县调研
在泊头市调研
在青县调研
在磁县调研
在永年县调研
文/闫凌云 摄影/艾俊、闫凌云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