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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12年10月25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来源: 沧州日报  浏览字号: 2012年10月26日 10:55

  免去:

  郑灿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田凤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职务;

  宫业鹏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职务;

  辛鸿志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龚秀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职务;

  齐馈玲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福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倪忠池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沈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昂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刘占英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彦琴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职务;

  韩沧芳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道富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卫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于振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孙景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栗保东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苗笑臣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

  郭景岭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赵文甲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胡希荣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孟红霞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冉旭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曦为沧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施晶宇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栗保东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玉文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刘占英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孙景兰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郭淑仙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王卫东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齐馈玲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马光辉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郑灿志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宫业鹏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孙世刚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韩沧芳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刘超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左书元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张剑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李彦琴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郭景岭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胡希荣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刘晓莉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冉旭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张珍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朱婧红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沈强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范秉华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赵文甲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位海珍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于振东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杜金生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刘俊通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缴健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杨敬浩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付文庆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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