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2年7月25日廊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李波同志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强同志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吴立芳同志的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饶贵华同志的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决定任命:
李波同志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顾强同志为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时间一年)。
决定免去:
吴立芳同志的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饶贵华同志的廊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