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德福等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德福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杜君丽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德福同志辞去邯郸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杜君丽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邯郸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