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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0年6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来源: 承德日报  浏览字号: 2010年07月05日 10:57

  一、任 命:

  梁荣华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魏长春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 去:

  魏长春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尹春隆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张金山为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树民为承德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玉君的承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三、任 命:

  常耀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谭爱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宏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亚秋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刘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王毓兰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裁决庭庭长;

  张小健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庭长;

  丛云峰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杨玉刚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王志华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贾 儒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李浩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王景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郭建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李亚平(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第一庭副庭长;

  崔向京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李海燕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贾燕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永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金小雁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徐岩波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冉雪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孔亭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乐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晓梅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薛 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守海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继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建刚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连起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广全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李文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丛云峰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志华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玉刚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绍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郭莉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吴国庆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 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富华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孟路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梅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亚秋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 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小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军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李 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亚平(小)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郭建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景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浩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贾 儒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晓法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玉琴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德贵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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