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10年6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 命:
梁荣华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魏长春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 去:
魏长春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尹春隆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张金山为承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树民为承德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玉君的承德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三、任 命:
常耀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谭爱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叶宏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周亚秋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刘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王毓兰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裁决庭庭长;
张小健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庭长;
丛云峰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杨玉刚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
王志华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贾 儒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李浩东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王景林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郭建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李亚平(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第一庭副庭长;
崔向京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李海燕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贾燕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
王永福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
金小雁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
徐岩波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冉雪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孔亭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罗乐平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晓梅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薛 辉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梁守海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继军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建刚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连起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广全为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 去:
李文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丛云峰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王志华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玉刚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朱绍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职务;
郭莉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职务;
吴国庆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庭长职务;
韩 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张富华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孟路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梅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亚秋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 音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三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小健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军生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庭副庭长职务;
李 莉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亚平(小)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郭建军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景林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浩东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贾 儒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晓法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玉琴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陈德贵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