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3月6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金水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衡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13年3月6日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衡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3月6日衡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王金水辞去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衡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