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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立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2011年8月24日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来源: 石家庄日报  浏览字号: 2011年08月25日 09:17

  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设立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决定批准设立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应由市人民检察院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管场所实施法律监督。

编 辑: 崔丽霞
责 编: 崔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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